
1.親人往生時所在的位置與地址,例如:醫院、住家......等
可以明確地跟對方說:「感謝您的好意,我們這邊已經規劃妥當了,就不用麻煩你們了」。
現在大家都很注重自主選擇權,家屬有百分百選擇屬於自己禮儀公司的權力。
※相關流程
親人過世→醫生宣布死亡時間→通知禮儀公司→辦理行政手續→費用結清→開立死亡證明書→親人換一套衣服→醫院駐點的禮儀公司接運離開病房→禮儀公司到場→確認載運路線→其餘。
在醫院斷氣後會接往附設太平間,然後由家屬指定的禮儀公司禮儀人員去太平間接到大體後,視家屬要求可直接載往殯儀館或先開車回家門口繞一下(象徵性回家一趟),然後載往殯儀館,這種方式醫院會開立死亡證明書。
2.接回家斷氣:
這種先跟醫院說好要回家,醫生會評估病患狀況然後打強心針後家屬聯絡救護車載回家(醫院有配合的救護車),務必先聯絡我們,我們會先派人去家中準備水床、往生被、唸佛機,然後等救護車到,協助將病患接進家中,當然有一些習俗上的簡單儀式會帶著家屬做。待斷氣後,會跟家屬討論是否要放家中助唸?或何時載至殯儀館,當然可依家屬需求聯絡冰櫃在自宅安放。此種醫院不開死亡證明書,我們會代為聯絡退休法醫協助開立(依各地收費不同,例如:台北市、新北市費用$3500,桃園地區費用$3000,新竹地區費用$3100,家屬直接交付法醫即可)。
綜上所述,看家屬要留一口氣回家斷氣或在醫院斷氣,都需在第一時間通知禮儀公司,這樣才能在第一時間立刻協助家屬。
醫院附設太平間業者會依業者所提供回饋醫院福利金的多寡來決定哪家業者承包,並非完全以服務及品質為導向。太平間業者大多會以冰櫃免費、靈堂免費等等說法,將留案下來之後再做追加。所以在選擇時,還請您特別留意合約所包含之細節。
需提供亡者在臺無親屬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仍需經本處函詢戶政及警政機關確認該亡者在臺無親屬,或雖有親屬而不願為亡者辦理喪葬事宜時,臺灣友人始得辦理。
被保險人於參加農保期間死亡,或失蹤後經法院死亡宣告。
由 實際支出殯葬費用之人 申請。
二、申請期限
自死亡當日起 2 年內 辦理。
三、應備文件
農保喪葬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需詳填並加蓋投保單位、負責人、經辦人及請領人印章)。
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
支出殯葬費用證明文件(如治喪費用收據,抬頭填申請人姓名)。
若為配偶或二等親內親屬,檢附親屬關係證明即可,免附殯葬費用證明。
🔺養子女申請者,需另附記載收養日期的戶籍資料。
被保險人戶口名簿影本(記事欄不可省略)。
四、注意事項
如使用不同戶親屬土地加保,需另附:
🔺土地所有權人現住人口戶口名簿影本(含記事)
🔺加保農地相關資料(如土地登記資料、承租契約等)。
辦理申請時,檢附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即可,毋須再提供戶籍謄本。
津貼金額:依死亡當月之農保投保金額計算, 一次發給 15 個月,共新台幣 15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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