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懶人解說|期限、流程、常見問題一次懂

拋棄繼承懶人解說|期限、流程、常見問題一次懂

拋棄繼承時效過了怎麼辦?拋棄繼承可以反悔嗎?



拋棄繼承是什麼?

簡單來說,就是當親人過世後,您可以選擇不要繼承他的財產跟債務。
但這件事不是隨時都能做,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完成。


拋棄繼承的時效

依《民法》第1174條規定,繼承人知道自己有繼承權時起算 三個月內,要向法院提出「拋棄繼承」申請。
「知道有繼承權」的情況有兩種:

  • 知道親人過世了。

  • 收到前一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的通知。

舉例來說,如果您是小孩,父母過世時您就是第一順位繼承人;若父母健在但兄長過世,父母拋棄繼承後才輪到您。


超過三個月怎麼辦?

超過三個月就不能再拋棄繼承,只能用「限定繼承」。
限定繼承的意思是:只用繼承到的遺產來還債,不會動到您自己本來的錢。

📌 舉例:
爸爸留下100萬債務,但遺產只有50萬。
孩子辦限定繼承的話,最多就拿這50萬還債,剩下的50萬不用自己貼。

但要小心,如果限定繼承沒有依規定做清楚,債權人還是可能來追討,甚至連自己的財產都會受影響。


拋棄繼承能不能反悔?

不能!

一旦法院核准「拋棄繼承」,就無法撤銷,所以申請之前一定要先查清楚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


生前拋棄有效嗎?

無效!

法律規定「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換句話說,親人還沒過世時,您就算寫了「放棄繼承切結書」也沒有用,法院只承認死亡後提出的聲請。



辦理拋棄繼承的流程

  1. 準備文件: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戶籍謄本、死亡證明等。

  2. 撰寫聲請書:在聲請書上簽名蓋章,並填寫繼承系統表。

  3. 送件到法院:向被繼承人住所地的法院遞交申請。

  4. 等待法院通知

    • 如果通知上寫「准予備查」,就代表拋棄繼承成功。

    • 如果寫「法院命補正」,代表資料不完整,要補齊才算完成。


如何查詢結果?

法院會寄通知,也可以到司法院網站的「家事事件公告」專區查詢拋棄繼承是否通過



若收到的通知上寫道「准予備查」四字,這代表法院已收到該聲請且符合法律所規定的要件,也代表拋棄繼承成功囉!


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 拋棄繼承聲請書(含連絡電話、簽名蓋章)

  •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

  • 拋棄人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印鑑章

  • 繼承系統表(列出所有順位繼承人)

  • 書面通知下一順位繼承人的證據(存證信函或收據)

👉 如果繼承人住國外:要寫「拋棄繼承書」和「授權書」,再到駐外使領館或相關機構辦公證。



為什麼要通知其他順位繼承人?

因為您放棄之後,繼承權會傳給下一順位,若沒通知,他們可能會錯過三個月期限,導致必須承擔債務,建議大家若要放棄,最好一併確認所有順位的繼承人是否都要辦理。



辦理費用

拋棄繼承要繳交「非訟費用」1000元。
不同法院規定不同,有些允許多位繼承人合寫一份聲請書,只繳一次1000元;有些要求每人各寫一份、各繳1000元。辦理前可先打電話問清楚。



繼承順位

根據法律,除了配偶以外,繼承人順位如下:

  1. 子女、孫子女等直系血親卑親屬

  2. 父母

  3. 兄弟姊妹

  4. 祖父母

⚠️ 特別注意:拋棄繼承只對有聲請的人有效!如果同順位有人沒去辦,他還是得繼承債務。




真實案例

春嬌的父母和哥哥都過世了,哥哥過世時,大嫂和侄子有去辦拋棄繼承,但沒有通知春嬌,結果春嬌因為錯過三個月期限,最後變成要繼承哥哥的債務。

這個例子提醒我們:
親人過世後,一定要先確認自己是不是在繼承順位內,並了解財務狀況,再決定要不要放棄,避免被債務拖累😫





以上由 天勤文創生命 整理,希望能幫助大家在面對繼承問題時,有清楚的方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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